您好!
依您所述“请 我于2014年10月经人介绍与女方认识,女方2015年2月28日亲自上门提亲,说最晚要5月结婚,5月不结就算了,由于我快40岁了,加上母亲也希望我早日成婚,,答应下来。于2015年4月16日领取结婚证,,婚礼费用,房子装修家俱都有我家承担,当晚同房一次,次日女方就以原告打呼噜,家具有味为理由一直睡客厅。 整个6月被告有半个月时间不回家,就算回家都是晚上十点多,一个月就做了三次饭。6月28日晚被告要了我的身份证和户口本说去办准生证,我是初婚,以为学驾照的不一定都有车,没有多想。被告6月29日去我所在街道办准生证,因故没能取得我的初婚未育证明。回家后告诉我怀孕了,要我回老家办初婚未育证,并索要工资卡, 在质疑中被告承认怀孕的小孩不是我的,并于当晚出走,此后一直未回家,想找她谈都要上外面的饭店谈,被告说:“要么认下这个小孩,要是接受不了,就协议离婚,彩礼钱花了一部分,只能给4万”。7月9号和被告父亲谈了一下事情经过,被告父亲称管不了自己女儿的事,被告在她父亲陪同下回家拿走了所有衣物再未露面。现在我精神倍受打击,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怎么要回彩礼详细描述问题,以便得到律师专业解答”的问题,我们为您作出的回答和建议如下:
一、您可以找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二、调解不成也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