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行政副经理,管资产的库管上月离职,接手人和监交人都不是我,本月本人离职,他们盘库时发现资产少了两台,公司以此为由不给办理离职,还要扣工资,请问这样合法吗?另外,我上面还有一个正经理全管整个部门(同意库管离职和工作交接的也是他),如果赔偿,需要哪些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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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不是你的职责范围,你也并未参与此事就不需要负责。协商不成可选择申请劳动仲裁维权。赔偿的话需要由实际负责此事的人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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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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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由签名的负责人承担责任,负责查收验证的直接负责人承担较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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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 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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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让当事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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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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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管这些协商不成就申请仲裁,有可能是那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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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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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最快,如果是你职责内的事,可能需承担领导责任,除非内部有合法的规定,否则 不能扣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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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没有工作过错的不应当承担责任,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如需帮助请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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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建议及时搜集证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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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