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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叔叔6月5日晚骑电动车与一全险半挂车发生事故,我叔颅肋骨等部小处骨折被送往医院治疗,车扣稻田交警对,6月20日,双方达成协议,车主全责保险公司理赔,车方垫付壹万伍仟元治疗费,我方同意交警放车。7.3我叔出院,到现在交警未出具责任认定书,请问,一、责任书出局有时间规定么?二,出院后后续治疗费用在起诉时能主张么

交通事故
2015-07-06 14:06:3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需要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一般应自勘查现场之日起3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经批准,可以延期10日。若还需延长,须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后续治疗费可以通过做司法鉴定进行确认。具体情况可电询张伟涛律师
  • 没有勘验的话,一般是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10日内出责任书。后续治疗费如果尚未实际发生则需要鉴定。具体可面谈。
  • 可以全部主张,可以起诉
  • 公安机关一般应自勘查现场之日起3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经批准,可以延期10日。若还需延长,须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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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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