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下岗工人,至今没有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档案在原企业,养老保险也是每月申报只是处于欠缴状态。至今已下岗8年之久,开始发过两个月的生活费,后来一直处于两不找状态。在下岗后我结婚、生育。我想请问单位没有参加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那我的分娩手术费用能否报销,有无依据。还有就是我现在想要求生活费的主张是否已过了仲裁时效呢?单位现在这种状况我们该如何维护我们的权力呢?是不是早晚企业破产我们的保险费都能不上呢?急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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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你和单位之间的关系,是解除了劳动关系、下岗、富裕人员待业还是其他情况。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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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你与企业的劳动关系还存在,所以不会超过仲裁时效。如果单位没有上生育保险,那就不能报销了。即使企业破产,拖欠你们职工的社会保险费用是要优先在破产财产中支付的,这个你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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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你们可以申请仲裁,要求支付最低生活费并补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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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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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