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请问一下,我是入职公司的,是驻地业务员,公司已经三个月没发工资了,打电话也不接,我该怎样要回工资?

合同纠纷
2015-07-02 16:01:3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去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反应
  • 你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法院裁决
    追问:我们公司是在北京,我是在泸州的业务员,因为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该向那里的劳动仲裁申请?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