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2017年12月11日在一家公司申请了一份工作,试用期为一个月。因为家里的事,我于2018年1月30日申请辞职。辞职后,公司多次索要工资,但公司尚未支付。在这期间,我两次去盘龙区劳动监察大队,他们让我自己去索要工资。我怎样才能拿回薪水?非常感谢。

2022-05-07 03: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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