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公司以公司效益不好及我劳动贡献降低为理由要给我降工资,我原来工作的一部分为市场销售工作。而且态度非常强硬。这样做合理吗?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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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妇女在怀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满前,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此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应改变。《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也有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与公司协商不成的,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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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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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违法降低工资。你可申请仲裁,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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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种情况您可以首先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权益
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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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擅自降低员工的工资,应当有充分合理的理由,且应当经过法定程序,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要求按照原来的工资支付;如果因此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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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建议及时搜集证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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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监察大队投诉最快,公司的做法非常不合理,且不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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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