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15年,一直是销售内勤工作(合同上签的是“销售/客户服务”,无固定期合同)今年6月公司岗位合并,我的岗位没有了,让我去做业务员,我不同意,公司要求待岗,每天打卡3次(早中晚)给最低工资,我想问一下,我该怎么办?请各位律师们帮我看看,公司要求待岗,每天打卡3次(早中晚)给最低工资,这个符合劳动法吗?我该怎么办????急盼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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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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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你打卡可要求正常工资。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需有应对方法方能更好保护自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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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发最低工资是符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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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仲裁维权,对仲裁结果不服15日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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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存在劳动纠纷的建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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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建议及时搜集证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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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劳动法规定,公司想逼你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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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主动安排你待岗并按最低工资支付,有可能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你可依法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或依法向当地劳动人事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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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