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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在今年3/20日晚上过马路被一辆助动车撞了,我父亲是遵守交通规则走人行横道线并且是看了绿灯再过马路而对方是违反交通规则闯红灯,并且还非法载人,发生事故报警后,交通警察也判定对方全责,我方无任何责任!之后经医院检查后是股骨骨折要装钢板打钢钉固定,并且第二年还要再拆除钢板。之间对方除了付了第一笔手术医疗费后对我们也再无联系和也没有给予相应营养费及护工费各种赔偿!请问现在已经术后三个月了,可以去做伤残鉴定了吗?并且可以找律师起诉了吗?除了做伤残鉴定还需要做哪些鉴定?

交通事故
2015-07-15 06:35:47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可以的,还可以做三期鉴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评得上伤残的,还有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损失费。
  • 一般出院后三个月后,可以做伤残及三期鉴定
  • 能否做伤残鉴定主要以伤情是否稳定,你们是无责,你们聘请律师费用由全责方承担大部分,其他赔偿等鉴定结果出具。
  • 可以诉讼要求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律师费等。
  • 可以委托律师起诉,除伤残鉴定还需做三期鉴定
  • 问下医生可以做不,要看病情的,基本治疗要告一段落了
  • 可以起诉
  • 可以申请伤残鉴定,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如需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
  • 现在已经可以起诉,至于做鉴定可以向法院申请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对方赔偿。
  • 你好,可以申请鉴定
  • 可以起诉。
  • 能否做伤残鉴定主要以伤情是否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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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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