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在北邮外一家餐厅里送外卖,是朋友介绍当时没有签什么合同,而在5月9日该餐厅各方面原因,我不做了!而此餐厅每月20号发工资,可是在该月日期拿工资时,该餐厅负责人以各种理由托延时间,工资共计8O0多块,请问您我作为一个劳动者该如何维护自身权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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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种情况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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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发生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需要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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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或申请劳 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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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咨询劳动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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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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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仲裁维权,对仲裁结果不服15日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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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建议及时搜集证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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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仲裁,索要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被拖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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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种情况您可以首先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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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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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