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跟朋友一起在一个化妆品店(带美容美体)上班,7号去上班的,试用期三天,刚去的时候说包吃包住1500一个月当时也是想学点东西才去的,去了之后说前几个月没得休息,还得自己做饭,一天上14小时,有时候还不止,下雨天还出去发传单,我们打算熬下去,今天她说到最后只需要一个人,我们想了想,何必在这浪费时间呢,就打算不做跟他说我们想辞职,她不给,说没做满一个月,没工资,我们来这里也是临时来的,所以没钱,都跟别人借的,不可能一分都不拿,所以想去劳动局不知道有没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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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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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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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可以先找劳动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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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