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厂突发疾病 公司不及时抢救。当误治疗时间,己去世,工厂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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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个需要看具体发生的情况。如果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内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2、如果在48小时以外死亡的,算疾病死亡,根据《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1997)》十、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6个月工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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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合发病,经抢救无效在四十八小时内去世的,属于工伤。超过这个时间,不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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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有一定责任,如果是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即属于工亡,建议依法维权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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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发病离去世时间在48小时之内,可以考虑认定工伤。如有需要,可以与本律师联系。
追问:发病病6天后去世的,这样工厂没有其他责任吗
解答:一般没有。可以按非工伤死亡要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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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定责任,如果是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即属于工亡,建议依法维权
追问:公司有带当地医院检查。当地医院己诊断是黄疸肝炎。医院拒绝治疗建议送往大医院。公司为了自身的利益故意不治疗,隐瞒医生的说的情况,跟家人说谎说病情隐定可以在家治疗休养。要求家人接回。家人无奈按排接回。在六天后去世。公司这样推卸责任也可以吗?还有公司法定人有已肝,公司平时也有具餐。还有加班加连续加一个月班。麻烦跟我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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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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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