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份进一个朋友介绍一老乡认识,老乡开了一家美容美发店,5月1号正式开业,当时他没有人手,请我过去帮忙,我看在朋友的份上,和他又是老乡关系,就与他谈话待遇就答应去了,做到5月21号时,为了那充电器充电的事情,老板娘就说我语气不好,他是我老板娘我不可以这样给他说话,结果就让我趁早走人,我一气之下就走了,本来当时我要工资走人的,但是老板与我说话又比较好听,并且承诺说要6月20好会给我发工资,我就感性的答应也相信他了,结果他今天告诉我说我没有工资拿,因为我是自离!是这样吗 ?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