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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姜堰蒋垛的,去年和蒋垛****园签了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交了一万定金,价格78万,认购协议书上写的是零售价90万多点,说等签正式合同签78万,上面规定如果我违约不要房,定金一万不退还要承担总房价的20%作为违约金,只字不提他违约负的责任,现泰州姜堰二把工商局已认定为霸王条款,我以后又陆续交了二十万,合计二十一万,我可以请求法院撤销更变更该合同无效吗?如果打官司交诉讼费是21万还是总房价90万多,希望大家帮帮忙,开发商不接受任何调解,声言法院见。

房产纠纷
2015-06-21 09:02:5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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