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我公司安排下到另一家公司进行设备检查,检查未开始就在该公司被炸伤,全身2℃烧伤面积43、额头面部及脑部留将近12公分疤痕。受伤后由该公司给我送进医院治疗并垫付了所有医疗费用包括其他营养费、住宿费、护工的护理费、伙食费,在医院住了25天治疗后出院(期间我公司也为我申请了工伤认定,至今还未下来)我这样的是工伤赔偿,还是由该公司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请问在昆明那做伤残鉴定好一些?有合适的可以介绍一下吗?我这个情况按人身损害赔偿有那条法律支持?谢谢!我是4月28受伤至今!我这个情况大概能要求到多少的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