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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1994年至,2002年在**机床厂铸造分厂从事造型工作当时档案上写的造芯,芯子工,铸造等不同的名称,但总称为铸造,现己到特殊工种退休年龄女四十五岁,但办理时遇到枣庄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不能给予批示,求助律师支缓,如何能够办理下来

劳动纠纷
2015-06-13 19:19:3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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