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建筑工地上班,不小心把左手小指,用电锯锯掉了一节,现正在医院治疗(就我自己一人,没人照顾(,公司为我交了4000元的医疗费,现在钱也用完,我该怎么办? 谢谢!大家支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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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老板要,也可找劳动监察的帮帮忙。不行的话,自已想办法医,再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按工伤,或者按人身损害,可以把工头和他挂靠的单位一起告。如果没有工头,可以直接告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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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先到工地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包工头、建筑公司先垫付医药费,并申请工伤认定,出院后做鉴定,要工伤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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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到工地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包工头、建筑公司先垫付医药费,并申请工伤认定,出院后做鉴定,要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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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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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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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