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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时“五证"缺一证,即预售证,房开商单方出证明:证明在一年后可拿到现售证,我们已交30%房款并签订了合作建房合同,请问房开商的作法合法吗?单方证明有法律效力吗?购房者的权益这时应如何保障?

房产纠纷
2015-06-11 22:40:42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追问:房开商出具的在一年后交房时提供现售证的单方证明有法律效力吗,法律对无预售证售房,在交房时提供现售证(备案)的情况有何规定,若交了房却备不了案办不了房产证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届时房开商应退还购房款吗?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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