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外公现在80岁,外婆小脑萎缩不能自理,有三女儿,两个儿子,小儿子失踪多年,户口已经注销,挣得老人同意,两老人到二女儿家养老,除了大女儿外,外公自己拟定字据,大女儿不得参与房产继承,即放弃赡养老人,另有一个儿子和小女儿自愿签字放弃房产继承,房产已经买卖形式过户至女儿名下,这样以后安全吗?如果不公正的话,以后会出现纠纷吗?如果公正的话,需要所有儿女都到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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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的
追问:请问,房屋买卖的形式将房子过户到二女儿名下,遗产中是不是就不包括房子了?房屋买卖的钱款是没有单独付过的,这个债务也是遗产的一部分吧 ?那要写清房屋买卖的钱款赠予二女儿的证明吗?外婆不能写字,要一起签字吗?有效吗?要医生开具头脑清醒的证明吗?
解答:您好,购房款属于遗产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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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