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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律师帮我解答一下工伤的一次性伤残赔偿的问题,我应发生交通事故,公司认定为工伤,而且也在公司当地做了伤残鉴定,鉴定为九级,但我是公司派遣到江苏常州工作,在常州属于派遣工,因我在常州赔偿了交通事故那块,但是赔偿的是医药费和误工费(有常州鉴定中心出的鉴定报告,误工期为十个月,护理期三个月),公司当地的工伤管理部门硬说我在交通那部分赔偿过了一次性伤残补贴,我想问下律师们,法律上是这样吗?(对了,我公司地址在安徽六安裕安区),求个大律师帮我解答下

交通事故
2015-06-10 21:21:3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