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在国企上班,从事长期海外出差职务,每月公司给于本人13000补贴,从2012年起至2015年,公司效益不好,拖欠很久,但是有在发放。关键问题在于,2014年公司发布了要缴个税问题,故每月13000,有约3000要交税。公司至今未把拖欠补助发完,且从现在剩余补助中要扣除2012年个税。请问这是否存在偷税漏税?补贴是否要交税?公司是否有权利在2015年索要扣除2012年的个税?如果起诉公司,公司是否能得到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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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能存在偷税漏税,补贴可能涉及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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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发现金,都要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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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