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被取保后审出来的,受害人不追纠了,并向检查院写了撤诉书面证明,我还有没有事,要去解除取保单吗,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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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事宜的处理可以委托律师处理,或者致电详细咨询。
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明文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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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什么案件,刑事案件是公诉,不是受害人说了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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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委托律师与办案单位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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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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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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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看检察院是否起诉
追问:去检测院还是到派出所,去解除取保后审单,检查院也应该不追纠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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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经构成了犯罪,即使受害人谅解,也仍可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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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去解除取保。属于公诉案件,你还是会被刑事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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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受害人撤诉是没有用的。具体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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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会追究刑事责任,要看具体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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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追究刑事责任跟被害人追不追究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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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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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刑事案件成立,受害人的撤诉已没有左右案件走向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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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