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妈妈今年52岁,4月21日在工地第一天上班就出事故了,从八楼摔到四楼,造成:1.右脚踝折断、移位,2.腰椎两处骨折,3.左手臂脱位。因为伤势严重,所有手术无法一次性做,科室医生和科室主任多人皆告知工地负责人。前面两个大手术已经顺利完成,现在手臂需要动手术,但包工头不支付医药费了(前面一共工地木工包头已累计支付医药费125200.00元),请问我要如何维护自己母亲的权益呢?补充一点,因为当时只顾着救人,没有报警,也不是叫的急救车而是工地人自己开车送到医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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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可以报警,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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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母亲与包工头是雇佣关系,受伤后,由包工头负责赔偿,如果包工头不积极赔偿的,你方先垫付费用,后起诉包工头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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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好医疗费票据。首先需要确定劳动关系,然后做工伤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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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取证。构成工伤,应尽快做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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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