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是一商场内多家餐饮店的蔬菜配送,送菜过程中拿了楼道以为废弃的纸箱回家,弟弟改行待业状态,心疼父亲,每天在他送到后将车开走送其余几家店,在不知情的状态下拉走了父亲捡拾的纸箱,后商场追究责任,弟弟主动联系派出所录取口供并积极配合,给商场赔付5000元,并取保候审等待法院判决,此事发生时间为4月中旬,可就在前两天,弟弟以及爸爸周边很多朋友告知在当地日报刊登父子偷盗的新闻,因家姓比较少见,且为新疆籍,在当地本就稀少,文中多次使用偷盗二字,并指出是父子联手,父亲无意偷盗却已构成偷盗倒也认罪,在法院尚未判定之前,连带弟弟成从犯,请问报社这种做法师傅侵犯弟弟的名誉权?(家父一家在当地从事工程机械出租十余年,因行情不行转业,此前从未有不良记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