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是房管局的一名工作人员。2001年取得房地产估价执业资格证书后,一直注册在某估价公司(本人并未在估价公司上班),该公司并未与我订立劳动合同,也未向我支付任何报酬。我现在想变更注册单位,但该公司却称:“你走后,我们公司估价师人数达不到法定人数,还得重新找估价师顶替你”,竟恶意扣留我的注册证书,并拒绝在我的变更注册单位申请表上加章,致使我现在无法变更注册单位,我感觉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很生气但也无可奈何,我该怎么办? 请指点迷津,万分感谢。

其它综合
2008-07-21 21:31:3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