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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本人刚修完产假回到公司上班,公司突然安排本人去从事其他岗位,从2010年开始到2014年12月,本人一直在该公司从事财务和仓库进出货账目方面工作,2014年12月到2015年5月是我休产假假期,6月1号上班,休假期间公司没有任何同事和领导关心过本人,在5月中旬时我曾向公司领导发出咨询上班后工作安排事项邮件,公司一直迟迟没有回复,待到5月底才回复邮件要求我去远离公司好远的仓库上班(仓库位于佛山和芳村交界处),我不同意,原因是公司在我休假前对我休假后工作安排一直没有咨问过,领导今天突然电话通知命令我下周开始不到仓库上班,就要到公司旗下的销售点销售货物,公司在我休产假期间地址发生了变更,由广州的开发区搬迁到越秀区,由于我从家到公司路途远。孩子还小需下班还需要照顾,白天孩子跟老人家一起,到了下班时间由我带,律师,如果我不同意公司现在的岗位安排,根据劳动合同法,我有把握去告他们吗?胜诉计划大吗?希望律师你能帮忙为我解答这单劳动纠纷,以下是我联系方式,谢谢您!

民事相关
2015-06-04 10:5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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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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