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房子签了一年的合同,现在刚住两个月,房东赶我走,那我该得到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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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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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的约定处理,可以要求房东承担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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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没有出现违约的情形,房东的行为属于违约,您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要求房东退还剩余租金并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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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