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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退换货引起的纠纷最后演变成打架,对方三人至四人打我方两人最后对方有一人被打成皮外伤,伤者看病的医药费为4100元,要求我方赔偿2.6万元,请问合理吗?

民事相关
2015-06-03 08:53:2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民事赔偿根据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因治疗而造成的务工损失、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项目来确定,在一般的人身伤害不构成伤残等级的情况下,上述费用累计也就在1万元左右。而且在你案件中,双方打架,应各占50%责任。
    追问:另外,在双方打架过程中,其家属指使家中一孕妇拿刀向我们行凶,该举动被监控拍到。虽我方未被其伤害,但该举动能否成为接下来办案或者审理的依据?
    解答:按你所述,如打架过程中使用凶器,则由一般的斗殴性质上升到故意伤害,只是未造成人员伤亡。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对方明显加大打击力度,你方采取必要措施控制对方或使自身避免伤害,而造成对方受伤,在此情况下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值得商榷。当然,你们造成对方受伤的行为应在拿刀的行为发生期间。派出所调解不是强制性,调解不成应引导当事人通过法院起诉,如果派出所治安拘留,也应当对双方主要人员都拘留,而不是,伤者就一定为大。
  • 看具体情况。
  • 你好,受伤人有权主张侵权损害赔偿,赔偿项目有医药费、误工费等,但如果对方存在过错,可减少侵权方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