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不要过了时效,认定后再鉴定,根据鉴定结论计算赔偿,你的情况应该在十级伤残。
追问:我是5月9好被夹伤的,这前我问人事部经理,我的工资怎么算,她说还没申报她也不清楚,我今天又去问她,她说我没每次换药发票不断的送,怎么申报问我,我说那是你的事情,她又说已经是上个月事情了估计申报不了,我就说那我去劳动局自己问,那她又说你把身份证医保卡病历单给我,我去申报看看行不行
解答:自受伤之日起1个月内单位未申报的,已经丧失申报权,需要员工自行申报,关于你的病历资料原件建议自行保管,如果和单位发生矛盾,你的原件无法取回,将造成你无法申报工伤,会损害了你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