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与男方结婚三年,女儿两周3个月,协议离婚不成。男方是建筑工人,无稳定收入,我有工作,税后月薪5000。男方无房,存款未知。因男方三年来从未直接告诉过我收入情况。现男方母亲要求我将婚前男方所付的10万礼金,2万买首饰,1万买衣服(在共同生活期间已经花掉了),2万买家电和部分家具(家电已经在男方家在用)共计15万还给他们,并且把女儿给他们才肯离婚。请问我想争取女儿扶养权几率有多大?因为女儿一直都是在我身边,只是上班期间由男方母亲和我一起带。男方父亲有糖尿病和高血压。还有男方曾有家暴,派出所有出警。我父母表示愿意和我共同抚养孩子。我想请问我提出离婚的话我需赔偿男方多少钱,要支付大概多少律师费用还有争取抚养权几率有多大?我需要最好是当地律师给我解答,男方户口在江西景德镇乐平市。还请尽快联系我,谢谢!手机一直畅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