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是时候公司说的试用期一个月,现在变成了三个月,说的给上保险,现在又说没有保险,说的周末双休,没有变成周末值班,现在我想辞职,但是这月有五六次忘记打卡,公司文员告诉我们不打卡一次扣50远,请问这合法吗?我要怎么办理辞职?并且不被扣除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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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试用期不能随意延长,只能约定一次。保险属于强制缴纳范围。周六日加班的应当支付加班费。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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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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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种情况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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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 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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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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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建议及时搜集证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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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