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也不太了解这方面的知识,想咨询一下,在下班出车祸,如果算工伤,那么医保局该补助吗?非常感谢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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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保局是否作为工伤保险待遇的给付主体,取决于用人单位是否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用。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工伤保险待遇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2、无论是否缴纳工伤保险,主张工伤待遇均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1)工伤认定。用人单位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工伤职工在事发之日起1年内,向市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劳动能力鉴定。待工伤职工伤情稳定后,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待伤残等级鉴定出来后,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3、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则工伤保险待遇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次月可拨付到单位帐上或进行社会化发放。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则工伤保险待遇应由用人支付。
第三步 工伤医疗。参保职工发生工伤后,应到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同时必须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并严格执行“三大目录”。
第四步 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伤情稳定后,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
第五步 伤残待遇。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伤残等级为1-10级及生活护理费为三个等级时,按规定享受相对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六步 待遇发放。工伤医疗费及伤残待遇或工亡待遇经审核后,次月可拨付到单位帐上或进行社会化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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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上下班路上发生非因本人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时间是上下班的路上。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同时可以向肇事者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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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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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本人主要责任的而且是在上下班途中的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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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