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退休年龄的农民工工作时间在施工现场受到伤害,包工头也承认这一事实,现申请工伤认定,劳动部门受理后两个月内zuochu了终止工伤认定的决定。现我想咨询一下,这个案例申请行政复议以后,还能认定为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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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工伤的可能性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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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雇佣关系,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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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认定为工伤,不过仍需结合具体证据进行判断,亦即必须要有证据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以及符合工伤情形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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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难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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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