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李沧区人,去年应聘青岛一个家纺公司,该公司工厂在诸城,我去诸城干生产管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今年4月2号提出辞职4月30号离职。4月份工资是在5月19号给打上的,结果工资被扣2000元,原因是刚去不久老板要印花,让我去开机器,因为刚接触印花不懂老板也没交代,结果导致机器加热 带子被烧毁。当初老板什么也没说就买新的换上了4500元,谁知道过了半年打4月份工资才发现被扣钱了,老板发信息解释说烧毁带子钱如果我长期干不打 算 扣我的,结果我就干了半年左右就辞职了那么就扣2000元了,请问我应该怎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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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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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扣工资问题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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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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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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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请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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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