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想咨询的问题是 我在一个美食城开了一家奶茶店,美食城是一个福建人承包的,一共有六家商户我是其中一家,其中我们都交了6万元押金,福建人每月从营业额提出百分之25作为房租,但是其它商户都签订合同,因为合同中有些不合理的要求我一直没有签订,在2014年的8月到2015年的4月我们六家商户都从中撤店,因为营业一直不理想都在赔本。但是我这一家的押金福建人不给退,因为我是最后一家撤走的,而且一直营业额不理想,现在我不知道怎么办了,希望您能给给予一个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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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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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上你的押金条,当面咨询律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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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