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2014.02签订,我是卖方。由于买方是外地人,社保缴纳年限未达标,到目前还未过户。房款我已全收到,现在我不想卖这个房子了,是否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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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因买家过错致使房屋无法办理过户,买卖合同无法履行,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温馨提示:建议委托律师,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如您满意我的答案,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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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过户就仍然是你的房子,你可以不履行你的交付义务,但要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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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因买家过错致使房屋无法办理过户,买卖合同无法履行,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如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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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未承诺待对方社保符合条件再过户,原则上你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行使相关权利。
追问:合同中有约定符合条件再过户,但我现在想违约,法律上会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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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违约金给对方后,你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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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遵守诚实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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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按合同主张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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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卖是你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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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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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因买家过错致使房屋无法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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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