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4年8月份来到公司,直到15年4月份才签订合同,但是合同上的公司和扣的章与我现在的公司名称和法人不一样(合同上的公司也是注册过的),请问这个合同有效吗?现在提成是3个点,但是老板说我卖的便宜,给我1.5提成,这样合理吗?而且15号发工资,到现在还没有发。我如何能要回3个点的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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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合同中的用人单位不是实际用人单位,应该无效。
第二,工资的具体内容需要双方协商,你的要求需要有证据证明,否则很难支持。
第三,拖欠工资,可以要求及时支付工资。
第四,根据你的描述,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你有权要求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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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你应当与你所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提成比例你们可以协商;
3、你应当获得自工作到签订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4、如有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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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拖欠的工资等,建议电话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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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