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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经过:在2014年06月23日晚2点多左右,我驾驶小车在老壹加壹对面在行驶过程中左前车头擦到路中间的栏杆,当时在车里只听到一点响声,因厂里有事就没有下车查看,因当时路上没有人和车俩,第二天我开车再出事故地点查看时那里的栏杆都摆的好好的,就没有报警,但上星期四我开车出外面办事交警突然看到我的车了说打我电话也不接也不去处理,但是在我去年那个手机坏了就一直用的现在这个本地号码?我也不知道他们找过我,这也不能全怪我呀,现在交警认定我负全责还定事故后逃逸,扣12分 行政拘留10 罚款2000 我感到就我这事故什么都没有伤害到,如果处罚我的过错我也认了,但现在处罚这么重?能帮我指点一下吗

交通事故
2015-05-18 00:32:4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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