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经过是渣土车司机驾驶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的重型自卸货车(核载12695KG 实载36810KG 超载24115KG),沿238省道由西向东行使至友谊路路口,与沿238省道(外)北侧非机动车由东向西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左转弯时相撞,电动车主腿部受伤,已经做过截肢手术,车辆受损(这是事故认定书上这样写的)
事实是卸货车由西向东行使,而我电动车是从路口已经拐进南北走向的斑马线上被车撞的 已经过了一半的斑马线
现在事故认定书认定为同等责任
请问我电动车方能以什么理由提出相关异议呢
望能帮助 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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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根据责任认定书起诉索赔对方车主及保险公司索赔,在交强险范围内由保险公司赔偿,如对责任认定不服可在三日内申请复核或起诉后申请法院对责任重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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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证的 在过一半斑马线上被撞,而渣土车超载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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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认定事故的经过有何证据?你已经过了一半有何证据?关键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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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需帮助可直接联系丁正东律师。咨询不收费 !服务宗旨:“诚信执业、服务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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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