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4年6月17上班10月17签的合同12月23辞职 公司扣我一月工资。合同上写合同期未满辞职扣一月工资。而且我辞职也没提前30天告诉公司 劳动仲裁前天审理的时候公司反诉说要我付给公司一月工资以及工作服的费用。 麻烦问下这种情况下我还需要继续仲裁下去吗。 应该怎么办? 赢的几率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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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管有没有满合同期,辞职都不可以扣一个月工资,这是不合法的。2、但是劳动法规定,没有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也就是属急辞职者,可按照工资的70%发放工资
追问:现在公司反诉说要我付给公司一月工资以及工作服的费用。 麻烦问下这种情况下我还需要继续仲裁下去吗。 应该怎么办? 赢的几率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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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应该继续仲裁,单位的反诉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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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种约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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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联系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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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关于“合同期未满辞职扣一月工资”的约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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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继续仲裁 公司的约定和行为都是违法的 除此之外 可以索要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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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