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我叫黄**,老家在梅县,15年前为着照顾母亲,从珠海打工迁来广州打工。事情是这样:我母亲30年前跟我爸离婚,改嫁在广州萝岗**镇**村,我有三兄,我最小,今年4l岁,俩个哥在老家务工。我妈来广州后抱有一女抚养,3l岁,己远嫁茂名高州,无法照顾她俩,现在都是我一家在照顾我母亲及继父。我户口还在老家,妹妹户口就在这里,因为不懂事,差不多二年未来探亲,现在考虑到俩老人抚养问题,一个74,一个65岁,体弱多病,我继父跟我妈提出去公证处查询,想把房屋问题交带一下,特来咨询您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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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是您继父和母亲的共同财产,他们二老可以决定如何分配。法律上也的确有规定对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子女,可以适当多分财产,相反,没有尽义务的可以少分。如果您父母自己也有意愿,把财产给你多分,甚至完全给你,建议一定要落实到书面的遗嘱或赠与协议上,而且要将遗属或者协议做好公证,或者律师见证。并且建议您委托您认为合适的,专业的律师来起草协议,这个事情难度不高,律师费成本很低,不会给您造成额外的经济负担,但却可以避免日后的很多继承方面的纠纷。当然,如果你们认为纠纷不会发生,也完全可以自己起草,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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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是房屋是您继父和母亲的共同财产,他们二老可以决定如何分配。法律上也的确有规定对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子女,可以适当多分财产,相反,没有尽义务的可以少分。如果您父母自己也有意愿,把财产给你多分,甚至完全给你,建议一定要落实到书面的遗嘱或赠与协议上,而且要将遗属或者协议做好公证最好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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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继父可以立公证遗嘱将他名下财产由谁来继续,他也可以在生前将他财产赠与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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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代书协议,后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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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属于你继父与母亲的夫妻共同财产,他们有权决定将自己的房屋赠与你们兄弟姐妹或者他人,或者立遗嘱决定遗产由谁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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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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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