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安装一户一表,自来水公司(水业集团)施工过程中开挖了小区路面,确要小区自行修复,目前修复的报价达33万(尚未开工),请问这合理吗。小区共有住户约600户,相当于每户要出550元来为水业的一户一表买单。 水业公司施工前,曾和小区业委会签订了一份改造合同,合同上注明道路损坏由小区自行修复。但这个合同,经我们后来了解,是业委会主任自行签订,既没和业委会其他委员商量,更没有征求小区住户意见,我们认为这是无效合同。 想咨询就此起诉水业集团,要求赔偿小区道路施工费用(或恢复原样),是否有胜算。 注:经了解,一户一表属五水共治工程,费用已由市政府提供(约每户500左右),水业只是代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