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父亲100岁,06年与一老太办理结婚登记,现在女方子女为了以后房子继承问题,现提出要求他们办理离昏手续,男方及子女再三承诺不要房子,想咨询一下,除了办理离婚手续外,有否其他办法?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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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让老太太出具一个遗嘱,生前房子两个老人都有居住权,百年以后由女方子女继承,男方及男方子女没有继承权就可以了,不需要离婚的,这个是小事,方便的话来我所里,我帮你们把材料弄好,不会有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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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公证机关可以办理公证,你们所有子女签字承诺放弃房屋继承权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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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设立遗嘱并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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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签订财产协议,然后办理公证,协议可以找律师起草,签订后拿到公证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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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