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3年5月和前男友首付买的房子,现在分开了,想要回属于我的那部分,不要房子,当时我出了2万多,他出了15万,现在他指出在恋爱期间给了我一万(买房前),在买房后他又连续几个月给我打款1万多元(当时未分开),现在他说房子钱都是他出的,没有我的,现在要打官司把我告上法庭,我不知道他合不合理!
-
您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拨打我的电话,为你进行免费咨询,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
可以进行同居析产
-
你好,可以搜集证据主张属于你的份额
-
你好,要看房子写谁的名字而定,如是男方的名字,属于男方的,你出钱可以要求返还,你如借男方款,需要返还男方,协商解决。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