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朋友在14年7月的时候买了房子,首付22万,我出了13万,女方出了9万,后面我们一起去办理贷款,我是主贷人,从此后面的贷款都是我在还,她一分贷款都没出过。后面因为感情不和分手了,15年的时候房子就可以去验收,但是前女友死活不去收房,因为开发商说必须两个人一起去收房,他们才肯交房,所以现在房子一直放在那里,也没去看!一直都想跟前女友和解这个事,就是说她如果想要房子那就给我钱,我要房子的话,我就给她钱,但是她不愿意,说她要房子,我要把现在余下的贷款全部还完,她在从我手上买过去,我算了下,余下的贷款还有46万,地址,我没这么多钱,第二我也觉得不合理。所以我也没答应,那问题就来了,女方一直不解决这个问题,她也不急也不找我谈这个事,每次我找她到每次结果都一样,就是不配合,但是我急啊,还有就是,我能不能要求开放商把房子交给我呢?我现在房子也没拿到,还每月按时交贷款,后面我上诉法院,法院居然叫我撤销诉讼,理由是银行还有贷款没有还完,银行不同意!我现在该怎么办!求有经验律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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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协商处理。没换完贷款一般不能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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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不撤诉的。
追问:法院明确表示,银行不同意,法院就无法判决,到时只能驳回我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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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是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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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偿还贷款后才能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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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