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书
原告:王**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68年8月25日
民族:汉
住址:北京市怀xx锅居"
电话:13261998190
被告:xxxx栏目组
住址::中国北京市**道
电话:
传真:(0086)10-85068129
诉讼请求::
撤销或变更本人参与央视xx纪录片《xx愁》主题歌词作品《xx圆》签订的《xx电视台委托作品合同》;
起诉费由对方承担。
案由:
本人在2014年8月13日,参与央视xx纪录片《xx愁》主题歌歌词的全球征集活动。同时,依据央视网征集广告的程序以及细则,在《xx愁》主题歌词征集组委会的指导要求下,签订了关于歌词作品《xx圆》的《xx电视台委托作品合同》!时至今日,对方并没有依据自己策划的征集广告“评选和揭晓”细则,最终从精选十二首优秀歌曲中评出最佳歌曲,作为xx大型纪录片《xx愁》的主题歌。在评选和揭晓原则规定情况下,对方单方面行为,违背了本人参与此次征集活动的初衷,本人与其签订的关于《xx圆》的《xx电视台委托作品合同书》是订立在央视媒体网上广告宣传等的诚信前提下,对方违约之前从未用任何联系方式传达告知义务与本人;《xx电视台委托作品合同》本身还带有霸王合同特征,在订立合同时,对方利用优势或利用对方没有经验,使本人对合同的重要内容产生重大误解,没能达到创作征集的最终目的,使双方权利义务显失公平等等。基与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特诉诸贵院,依法公断!
此致
具状人:王**
2015年月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