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一座大院吗,房子有10多间,前后宅基地7分多,地处县城较繁华地段。父亲病故前,给三个儿子分家专门召开了家庭会议,交代房产分配的方案很具体。(当时三个儿子,媳妇,四个女儿及母亲都参加了家庭会议。但1997年秋季父亲病逝后,三弟擅自拆倒我们四人房屋十多间,并以父亲母亲无人照顾相胁迫,要求在外工作的两个哥哥放弃继承权,放弃父亲生前分给他们的房产,随后又以一万元相送。两位哥哥迫于无奈,给三弟写了“不再要家中房”的签字签名。但当时并未公证,只是私下签字签名。请问:1、两个哥哥现在想要回属于自己的房产,行吗?2、三弟重盖房子,两个哥哥愿出钱买行吗?3、如果三哥以他手中握着两哥签字的的证据,拒绝两哥要回房产又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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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行2这要和三弟商量3一家人最好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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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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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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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