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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网购了一款手机,卖家再三承诺是正品,还承诺7天可退换货,但是手机根本不是正品,我要求退货,现在对方不肯退

损害赔偿
2015-04-25 16:16:5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 您好,联系客服投诉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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