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跟人合伙开了一个碎石加工厂,由于某些原因无法再合伙经营,当时股金没有返还,中途由于他碎石厂需要资金周转,他把碎石厂的营业执照转到了别人名下(以前营业执照在我合伙人名下)扺压了钱,后来还由于经营不善导致碎石厂关闭,此人跑了,厂里留下几万块钱的石料,此人与他的家人叫我卖掉来抵欠我钱的一部分,现739979457在抵压石料厂营业执照的要求我返还所卖石料的钱,不然就去告,问?在法律上我可以不返还卖石料的钱吗?
-
我认为不用全部返还,扣掉你应得的部分!
追问:卖石料远远不够还我的啊,如果他报警我需要返还不?
-
要还的.....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