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9‘年4月25号进公司到现在有6年了当中签了3次合同!今年4月8号人事叫我签合同我当时就签了!那时候人事说公司还没敲章明天敲好给我!9号上班人事就跟我说公司不跟我续签合同了!当时我就问他我签3次合同属于无固定限制合同不他说十年以上才是!到14号人事跟我说公司要跟我签合同厂长也跟我谈话了当时也答应了可最后人事拿了8号我签过的合同敲了章合同上还补写我同意签固定合同!我当时就反对我不同意除非签无固定限期合同!人事不理我叫我工作去!到今天上班车间主任说我签过合同了我当时郁闷死了!不知道26号以后咋办!想问下我这合同合法吗算不算我签过?我可以申请公司经剂赔偿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